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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1 / 2)





  让出五成利,雷哲的确没干过这样的亏本买卖。他想要什么,别人都会双手奉上,而且是全部。

  简乔微微颔首,欣然接受了这份赞赏。

  雷哲气笑了,扬了扬下颌,问道:你这么得罪我,难道就不怕我展开报复吗?

  这句话问到点子上了,简乔还真不怕。

  他俯下身,慢慢靠近这位雷哲大人,轻声说道:我虽然未曾见过您,却从吟游诗人那里听说过您的事迹。您是一位伟大的骑士,您有您的原则。只要不触犯格兰德的法律,也不做出伤害您本人的举动,您不会报复任何人。您与别的贵族不一样

  他伸出纤长的食指,隔空点了点雷哲的胸膛,继续道:您这里还有光明。

  是的,雷哲是少见的,心中还有光明的贵族。被他当街砍掉胳膊的那人是一个丧心病狂的强盗。对方没了双手,创造的罪孽必然会大大减少。

  雷哲绝非那种无缘无故便肆意残害他人的凶徒。

  简乔见过用人血保持青春的贵族,也见过把人皮做成灯笼的贵族,更见过只是因为心情低落就屠杀了整个村庄的贵族。就连查理三世也会在自己皇叔的葬礼上与几位主教为了一套金烛台的归属而大打出手,还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出来的?

  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贵族都是一群没有道德底线的野兽,为了利益,他们可以什么体面都不顾。

  但雷哲不一样。他有自己的原则,他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他秉持着这个时代罕见的君子之风,哪怕算计别人,总也要找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在简乔原本的世界,这叫师出有名。

  与此同时,别的城主却能因为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命令士兵把从另一个城市迁徙过来的百姓全部杀死。很多城池都是相互敌对的,商人在这些城池中往来,一不小心就会丢掉性命。

  这也是简乔敢把店铺开在格兰德的原因。如果说迪索莱特是花都,那么格兰德就是自由之都,而这一切都有赖于雷哲的管理。

  所以说,我为什么要害怕一个心里有光的人?简乔轻声反问。

  雷哲垂下头看了看悬在自己胸口的纤细指尖,明明没有肌肤上的相触,却觉得心脏被刺了一下。

  这感觉不是疼,而是痒、麻、胀、热,让他整个人都躁动起来。初春的细雨带着十足的凉意浇在雷哲身上,而他的鼻尖和额头却悄悄浸出一层汗珠。

  他的胸膛里,被这位花都伯爵直直点中的地方,有一把火在烧。

  他张了张了嘴,竟然忘了自己想说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发出严厉的警告:不要让我抓到你的把柄,也不要触犯格兰德的法律,否则我会拿走你全部财富。

  他不屑于掩盖自己的掠夺意图,是的,他就是冲简乔的万贯家财来的。

  简乔认真点头,温和回复:您请放心,到了格兰德,我一定躲在旅馆里不出门,参加完国王的宴会我马上就走。

  雷哲:他本该生气的,心里的怒火却完全无法点燃。明明被挑衅了、被拒绝了、被冒犯了,哪个大贵族能容忍这样的屈辱?然而他不但容忍了,还被打动了。

  就在刚才,这位花都伯爵仅凭几句话就触摸到了他的灵魂,令他的情绪波澜起伏,久久无法平静。

  无言之下,他警告性地瞪了对方一眼,然后转身离开。

  简乔探出头,温和有礼地询问:您是准备回格兰德吗,不知我能否有这个荣幸载您一程?

  雷哲头也不回地摆手:你没有这个荣幸。

  只要把自己拉上马车,这位花都伯爵就不用调转车头让路,这样既可以避免一桩麻烦,又能踩邓肯的脸面。

  真狡猾啊!

  雷哲抹掉脸上的雨珠,刻意用冷酷的语气下令:让你的马车统统退后!

  带领一群骑士赶到近前的邓肯男爵当即便露出得意的笑容。哈,他今天总算是赢了!

  简乔当然知道雷哲不会接受自己的邀请,不过凡事总要试一试,万一有惊喜呢?

  然而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惊喜,只有顺应权势的无奈。

  简乔叹息道:让路吧。

  他的男仆、车夫,以及一众骑士连忙去拆卸马匹的缰绳,然后合力推动车厢。小路十分狭窄,还满是泥泞,才一小会儿功夫,大家就接连摔倒在泥汤里。

  邓肯男爵和他的骑士们乐呵呵地看着这一幕。

  雷哲咧咧嘴,仿佛在笑,眸色却是暗沉的。

  简乔不顾男仆的百般劝阻,从车里走下来,站在路边观望。别人都在忙碌,他无法心安理得地坐在车里增加重量。

  一名男仆慌忙为他撑开一把雨伞。

  简乔把伞柄接过去,低声说道:我自己打。

  还是我来帮您打吧,您刚刚生了一场大病,手脚都没力气!男仆满脸都是担忧。

  简乔握紧伞柄,看着不远处的雷哲,低声说道:我自己打,这样才好防止意外状况的发生。

  什么意外状况?您在说什么?男仆根本听不懂这句话。

  简乔摇摇头,转而看向在泥泞中挣扎的从属们,神色渐渐变得阴郁。在这种狭窄的地方调转车头是一件又脏又累又麻烦的事,那位邓肯男爵的做法算不上恶毒,却很阴损。

  不知摔倒了多少次,骑士们才终于把几架马车的车头调转了方向,与此同时,他们浑身上下也都脏得一塌糊涂。

  邓肯男爵指着这群黄泥捏成的人,与自己的骑士幸灾乐祸地讥笑着。

  雷哲却完全体会不到其中的乐趣,不耐烦地催促:上车,走了!

  于是经过几小时的对峙,这场狭路相逢终究还是分出了胜负。邓肯男爵立刻坐进马车,意气风发地朗笑几声。这件事足够他拿到生意场和贵族圈里大谈特谈,届时,那位花都伯爵一定会颜面扫地!

  我请你去泡澡怎么样?据说亚里安的浴场里新来了几个漂亮的搓澡工。我们还可以在那里享用一顿丰盛的晚餐。邓肯男爵兴致勃勃地提议。

  雷哲根本没搭理他,只是一瞬不瞬地盯着站在路边,撑着一把黑伞,拥有着一头黑发和一双黑眸,又穿着一件黑色斗篷,仿佛整个人都融入在黑夜里的花都伯爵。

  那人的半张脸隐在伞里,只露出一点下颌,握伞的手又细又长,手背的皮肤白得宛若冬日里最初落下的,也是最为洁净的那捧雪。

  他未曾移开伞盖,露出自己完整的面容,以便目送雷哲的远去。哪怕只是敷衍,他也该看一眼,然后点头致意,这是绅士必须保持的风度。

  由此可见,刚才的一番折腾也引发了他心中的怒气,让他忘了保持礼仪。

  此刻的他在想些什么?他的内心在咒骂吗?

  【谢天谢地,该死的雷哲终于走了,不用再面对他那张惹人讨厌的脸真是上帝的恩赐!快滚蛋吧,混账!】

  以上是雷哲的想象。他觉得那位花都伯爵一定在心里抱怨自己。

  而这样的想象让他一瞬间就恼火起来。他用力拍打车窗,对车夫下令:越过花都伯爵的时候让马儿跑快一点!